本帖最後由 光骅 於 2015-5-25 22:29 編輯
Ade 我的自行车们
我骑过的自行车一共有两辆(自己的,下同),这一辈子也只有这两辆了,因为这两辆早已定格成为了历史,尔后就没再燃起过骑车子的冲动。套用鲁迅先生的“Ade,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”的话,我会说:Ade,我的自行车们。
说拜拜的原因自然是岁数大了,明年就翻七篇了,能不大吗?当然这并非是我不骑车的唯一理由,爸在世时,八十多了还在骑着个自行车呢。当时辽宁科技学院还没搬走,校内有个门球场,爸就经常骑车往来于家和门球场之间。那时我虽然时时担着个心,但一时间也无可奈何。后来还是我骑的车子丢了,爸才把他的车忍疼割爱地让给了我。
我丢的那辆车子,是放在本钢总院车棚里丢的。当时妻住院,我陪了一宿,第二天一早就发现那辆车子凭空地没了。那辆车子和爸的这辆是一起买的,那还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事,是通过发票购得的凤凰车。现在说来好像稀松平常没什么?可曾几何时,自行车可是结婚必需的三大件之一,凤凰车又是个名牌货。不过买来之时,电视机、冰箱正在迅速崛起,自行车将成为过了气的三大件。
车虽然是同时买的,但我的那辆和爸的那辆没法比。我的车在丢时,不但爱掉链子,而且各种轴承磨损也较严重,以至于骑起来有点拔劲,因此车丢了之后,我还鄙视那个小偷没眼光,连我那辆破车也看得上眼!而爸的那辆,当时看上去就像是八成新似的,这自然与爸平时骑得小心,保养得精心有关,而这辆车最终也没有逃脱被偷被盗了的宿命。大约在我退休后那一年的新年前,那辆车在走廊里放着的时候不翼而飞,而且也是早上发现的。看来偷窃者们大都喜欢黑夜,正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黑夜也成了偷窃者的保护色。当时有一种说法:凡是骑过车子的人,平均每人至少丢过两辆车子,最初我不以为然,还真是是祸躲不过,我也让人家不幸地给言中了。
爱丢车子是不再骑车的另一个原因,但也不是因噎废食。现在街面上骑行者越来越少,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富裕,私家的小汽车早已取代了自行车,看看院子里停放着的车辆,满眼都是各式各样的小汽车,哪还有什么自行车的影子?即便偶尔有一辆两辆的,那也算是凤毛麟角的残渣余孽了。当然对于那些拥车自珍的“驴友”们,则别当另论。他们的赛车是用来锻炼身体游览山河的,早已超脱了一般自行车的存在价值。
我倒是没赶时髦,买一辆小汽车,过一把有车族的瘾。原因是退休在家,即没有那个能力,也没那个兴趣和必要,要说过瘾,我原本就是开车出身的,那个瘾怕早年已经过过了。最后一辆自行车丢了之所以没再买,也与我退休有关。退休了,走的地方少了,又不怕多走几步,就是要出个门,现在的交通很方便,还买那个劳什子做什么?
此外,告别自行车还有个安全和健康上的考量。我年轻时曾因骑车带人磨破毛细血管而便血,年岁大了又知道骑车子对前列腺不好。俗话说:常在河边站难免不湿鞋。自己骑车多年,虽没出过大事,但也有隐患之险,其中一次骑车带小孙子,他一只脚插入前车轮,差点酿成了大祸。人不能总不服老,年岁大自然就少了份精神,而车辆又越来越多,识时务者为俊杰,理应见好就收才稳妥。
和爸相比,我和自行车说拜拜似乎有点儿早,但性情和环境不同,也无如奈何。回想起来倒是不能忘了曾经伴我飞行的自行车,尤其是爸的那辆,甚至我一闭上眼睛,爸骑车的画面就会浮现在眼前。放眼国家,自行车曾是我们王国的骄傲,现在被小汽车所取代,这是小康之路的必然,是否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骄傲,不妨拭目以待 2015.5.1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