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年代的电影片租分成制度是非常严格的。该交的都交了,60交电影公司,40交财务科,俱乐部是真正的过路财神。这得益于有一个严谨而科学的制度,其二有一支勤恳踏实的职工队伍。俱乐部从上到下都没有人动歪心思,也没听说过有人挪用票款的事情。
管理办法是,电影票印出来后,俱乐部由一个兼职的保管员保管印刷出来的票,售票员售票前当然要向保管员领票登记。出售前,售票员先在封皮上写好影片名称、放映时间、票价,做好备案。每一张票上都打上印记。出售时,卖一张撕去一张,如果全部卖出了,最后就会只剩下封皮。卖不完,就由售票员做好统计,在封皮上写清楚余票数、售出数,票款的60%交市电影公司,40%留作俱乐部收入。上缴财务科。这就是所谓的四六分成。每月底,市电影公司来人抽查票底,余数是否相符,是否都打了戳记。也不是每一本都查,抽查几本没问题,就认可了。这月的余票就可以销毁了。我们每月都可以看到老岳在坡下的大沟里,在烧毁余票。由于制度严谨,人员忠诚,一分钱也不会出错,哪像现在制度漏洞百出,人员千方百计的钻空子,从上到下的想法捞钱。那会儿是互相监督,现在是联手作案,真的怀念过去的日子。 |